一、项目代码:063
二、考试目标:
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外贸企业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考试方法:
1、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参加认证考试
(1)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或已接受过财务、会计业务培训的在职人员。
(2)在国际贸易、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相关专业学习的在校生。
(3)高中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外贸会计工作并已接受了外贸会计业务培训的待业人员。
2、考试形式
(1)考试由“国际贸易理论基础”和“外贸会计实务”两门组成,两门都合格的考生通过本次考试。
(2)“国际贸易理论基础”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考试得分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3)“外贸会计实务”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考试得分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3、考试组织
(1)考试时间:由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考试中心下达的年度考试计划中公布。
(2)考试地点:各地授权的考试机构。
(3)考试报名:考生在全国外贸会计考试中心网(http://www.ftat.org,下同)上填报考试申请表并至全国考试中心授权的考试机构缴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在考试机构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
(4)考试阅卷:试毕卷由全国考试中心组织专家统一阅卷,考试日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全国外经贸考试中心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5)证书发放:考试日后60个工作日内由全国考试中心向考试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
4、考试题型选择范围及考察目的
(1)判断题、选择题(含复式):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概念的清晰程度。
(2)简答题:主要考察对概念、理论的归纳、演绎和表述能力。
(3)案例分析题(含实务操作题、计算题):主要考察考生对复杂业务的分析、理解、处理等综合能力。
(4)论述题:主要考察考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5、考试命题范围详见《外贸会计考试大纲》(内容见全国外贸会计考试中心网)。
6、考务费用
(1)报名费:“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为20元/次,“外贸会计实务”为20元/次。
(2)考试服务费:“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为80元/次,“外贸会计实务”为140元/次。
7、同时通过“国际贸易理论基础”和“外贸会计实务”两科考试的考生可获取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颁发的外贸会计证书。
四、考前培训
1、培训报名
认证申报人员可自愿前往本项目开设本项目培训课程的机构接受考前培训。
2、培训师资
经全国考试中心认证的师资方可开展本项目的培训工作。
3、培训方法
(1)培训可采用面授、案例分析、实务考察、自学等四种形式,可视培训对象情况组配使用。
(2)培训范围与课时建议详见《外贸会计考试培训方案》(内容见全国外贸会计考试中心网)。
4、培训教材
各地培训机构应使用全国考试中心确定的本项目专用教材,申报人员可向各地考试承办机构自愿购买。
5、培训管理
(1)各地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管理办法和本标准实施培训工作。
(2)培训收费指导价格为15元/课时,各地培训机构应根据各地物价水平确定实际收费,报物价部门后据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