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人民网大连视窗
从大连市政府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提升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有效储备技能人才,《大连市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将于2009年至2010年实施,参加培训人数将达到10万人,预计投入资金约2亿元。
6月17日大连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市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将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作为近期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当地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从今日启动实施并着力抓好落实。《实施方案》共分六个部分,分别对实施范围、培训组织程序、补贴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做出具体安排。《实施方案》将大连市失业人员(包括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大连市目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的实际,将大连市户籍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2010年毕业的在校生)也纳入了培训范围。
据介绍,随着以软件和服务外包、英特尔芯片、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新型产业发展,大连市技能人才缺口较大、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更加突出。从全市技能人才结构上看,初、中级技能劳动者占技能人才总量的87%以上,而高技能人才仅占13%,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大连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瓶颈。在就业供求矛盾加剧的情况下,组织大规模的职业培训,既是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措施,也是延缓劳动力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做好人才储备的迫切需要和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方法。
为加快培养符合大连市产业调整升级和企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为经济快速发展储备大量的技能人才,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专业(工种)目录时,以大连市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城市发展规划为主导,紧密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急需和紧缺的重点专业(工种);同时,有针对性地确定一些适合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培训的专业内容。目前,已确定133个专业(工种)。通过向全市普通高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一批社会信誉好、培训条件优、培训质量高、促进就业效果明显的培训机构,开展上述专业(工种)的培训并向全社会公告。招标确定后的定点培训单位,与大连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签定《大连市普惠制定点培训协议书》,承担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培训任务。
实施方案》中采取向培训对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券》的方式,组织劳动者参加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券》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人事、教育等相关部门实名制登记发放,劳动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自主选择定点培训单位和培训项目,免费参加培训。为实现对培训对象的实名制管理,大连市开发了就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培训人员信息实名制数据库。为登记发放培训券的全市163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人事、教育等相关部门,配备了摄像头和打印机,在登记发放培训券时,即时打印培训人员的照片和识别条形码。定点培训单位在接受培训人员报名时,用扫描器扫描条形码信息,通过互联网与市就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培训人员信息比对,核实培训券的真实性。既方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培训券发放和培训开展情况,也可以防止虚报冒领和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的发放工作,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符合发放条件的劳动者可持相关证明就近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在校大学生向所在学校登记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券》。
此次发放的培训券不设面值,劳动者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政府根据培训专业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向培训机构全额购买培训成果。各级财政以培训对象参加按国家规定组织的鉴定(考试)成绩,作为支付培训补贴的依据。由各区市县财政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经费标准、培训对象户籍和培训合格人数,向定点培训单位全额拨付补贴资金,对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补贴。为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加强对所在辖区内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补贴资金收到实效,培训补贴资金由大连市和各区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为确保特别职业培训有序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市普惠制领导小组及各区(市)县普惠制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各级政府要成立检查督导机构,建立投诉举报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加强对培训实施过程的督导和抽查。同时,加强对鉴定(考试)现场的检查监督,严格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核,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确保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高质量地完成。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资金使用安全的监管,对补贴对象审核、资金的拨付和内外监管做到严格控制,确保不出问题。